沙港路大修工程第二期工程项目沥青混合料租站加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1 08:10:00

沙港路大修工程第二期工程项目进行沥青混合料租站加工招标,诚邀符合招标要求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招标情况简述

本次招标项目为沙港路大修工程第二期工程项目沥青混合料租站加工。

招标内容和范围包括:

本次招标沙港路大修工程第二期工程项目进行沥青混合料租站加工估约16830吨(招标人提供碎石和沥青材料),共一个包件,投标人只可选择1个包件进行投标。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中国广东中山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生产经营、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为13%专票,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身份的沥青混合料搅拌站,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人有能力按照本次招标要求提供配套完整的4000型沥青搅拌站的租站加工业务

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 万元/包件;

4、近三年在市政基建项目加工沥青混合料供应量不少于5万吨/年以上的供应业绩证明或销售合同,且有两份以上(复印件)。

5、投标人需提供加工沥青混合料样品并标识经甲方招标项目认可,方可参与投标。

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同级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7、本次招标沥青混合料租站加工,所有费用需在材料按照计划送达完成且经过验收后据招标文件结算支付条款方可办理结算和付款,投标人必须具备组织生产的垫资能力

       8、履约信用要求:

1)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2)2019年至今,招标人未收到投标人在其他招标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物资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举报。

  3)2019年至今,招标人未收到与投标人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举报。

  4)2019年至今,招标人未收到投标人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举报。

5)投标人银行信用等级、纳税信用等级、历史合作信誉良好,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税务局出具的纳税信用等级证明及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证明)。

       9、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10符合以上投标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单位,在投标申请截止期前,将以下相关证明资料扫描发至招标公告指定电子邮箱并告知联系人(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

1)投标申请书(需盖公章原件)、投标人信息表(需盖公章原件)、投标人开票信息(需盖公章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参加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投标申请书递交时间:递交投标申请书时间为 2023年 6月21 日 8:30 时至2023年6月 26日17:30 时(以电子邮件接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视同放弃资格。

四、向审核通过的单位发布招标文件。

地点:yl23455永利沙港路大修工程第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招标人地址:广东省中山市港口镇新涌街1号(yl23455永利项目部)。

资料接收人:徐雯怡 电话:18670273101   E-mail:597950542@qq.com

    人:      电话:13677394888    

           陈       电话:18874825857    

 

3-附件1投标申请书.docx


 


yl23455永利一分公司

沙港路大修工程第二期工程项目

2023621


沙港路大修工程第二期工程项目沥青混合料租站加工招标公告

沙港路大修工程第二期工程项目进行沥青混合料租站加工招标,诚邀符合招标要求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招标情况简述

本次招标项目为沙港路大修工程第二期工程项目沥青混合料租站加工。

招标内容和范围包括:

本次招标沙港路大修工程第二期工程项目进行沥青混合料租站加工估约16830吨(招标人提供碎石和沥青材料),共一个包件,投标人只可选择1个包件进行投标。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中国广东中山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生产经营、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为13%专票,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身份的沥青混合料搅拌站,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人有能力按照本次招标要求提供配套完整的4000型沥青搅拌站的租站加工业务

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 万元/包件;

4、近三年在市政基建项目加工沥青混合料供应量不少于5万吨/年以上的供应业绩证明或销售合同,且有两份以上(复印件)。

5、投标人需提供加工沥青混合料样品并标识经甲方招标项目认可,方可参与投标。

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同级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7、本次招标沥青混合料租站加工,所有费用需在材料按照计划送达完成且经过验收后据招标文件结算支付条款方可办理结算和付款,投标人必须具备组织生产的垫资能力

       8、履约信用要求:

1)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2)2019年至今,招标人未收到投标人在其他招标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物资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举报。

  3)2019年至今,招标人未收到与投标人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举报。

  4)2019年至今,招标人未收到投标人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举报。

5)投标人银行信用等级、纳税信用等级、历史合作信誉良好,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税务局出具的纳税信用等级证明及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证明)。

       9、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10符合以上投标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单位,在投标申请截止期前,将以下相关证明资料扫描发至招标公告指定电子邮箱并告知联系人(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

1)投标申请书(需盖公章原件)、投标人信息表(需盖公章原件)、投标人开票信息(需盖公章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参加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投标申请书递交时间:递交投标申请书时间为 2023年 6月21 日 8:30 时至2023年6月 26日17:30 时(以电子邮件接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视同放弃资格。

四、向审核通过的单位发布招标文件。

地点:yl23455永利沙港路大修工程第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招标人地址:广东省中山市港口镇新涌街1号(yl23455永利项目部)。

资料接收人:徐雯怡 电话:18670273101   E-mail:597950542@qq.com

    人:      电话:13677394888    

           陈       电话:18874825857    

 

3-附件1投标申请书.docx


 


yl23455永利一分公司

沙港路大修工程第二期工程项目

202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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