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分公司香炉洲湘江大桥项目 商砼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09 17:32:33

yl23455永利长江分公司拟对承建的香炉洲大桥项目工程所需的商品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招标要求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招标内容和范围:
1、长江分公司香炉洲大桥项目所需的商品混凝土材料采购及其相关的一切服务。
2、本次招标预计总数量:第一个包件72434m³、第二个包件61911m³,共计2个包件,统一招标,分别评标。
3、本次招标要求商砼搅拌站位置离香炉洲大桥项目部导航距离在8公里范围内。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符合性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生产经营、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身份的商品混凝土生产商;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应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必须具有相关生产许可资质,具备两条及以上180及以上生产线,年生产量不低于40万方,具有商砼运输车辆不低于30辆。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专项实验室和完整的实验设备,实验室具有符合市政工程检测所需要的相关资质。
(2)投标人生产的产品需满足国家、交通部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并经不同专业检测机构(省、部级及以上)检测合格;
(3)2019年至今无因质量问题被交通部或省级交通或行业主管机构通报;
4、履约信用要求:
(1)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2) 2019 年至今,招标人未收到投标人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举报。
(3)投标人银行信用等级、纳税信用等级、历史合作信誉良好(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税务局出具的纳税信用等级证明及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证明);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2年及以上在长沙市大型桥梁、公路、市政、地铁等工程建设项目两个及以上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
6、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须提供 2019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报表扫描件);
7、具有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同级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不得同时参加,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符合以上投标“符合性要求和其他要求”资格且有意参加的单位,在投标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将符合要求的以下证明资料扫描发至招标公告指定电子邮箱并告知联系人(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
(1)投标申请书(需盖公章复印件);
(2)营业执照、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生产许可证或不需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厂房及生产设备照片;
(4)第三方实验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近2年同类型产品的大型桥梁、公路、市政、地铁等工程建设项目两个及以上供货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参加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和法定代表人(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四、投标申请书递交和截止时间:递交投标申请书时间为2021年4月10日8:30时至2021年 4月15日17:30 时(以电子邮件接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视同放弃资格。
五、资质审核:对所有提交报名申请的单位进行审核后,向所有投标报名的单位发出投标报名回函,同时向审核通过的单位发布招标文件。
地点:yl23455永利三号办公楼长江分公司资产部
招标人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南路239号
邮编: 410004     联系人:刘立献    电话:13574856797    E-mail1049835672@qq.com

附件1、投标申请书

yl23455永利
长江分公司
                                     2021年4月9日


长江分公司香炉洲湘江大桥项目 商砼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yl23455永利长江分公司拟对承建的香炉洲大桥项目工程所需的商品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招标要求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招标内容和范围:
1、长江分公司香炉洲大桥项目所需的商品混凝土材料采购及其相关的一切服务。
2、本次招标预计总数量:第一个包件72434m³、第二个包件61911m³,共计2个包件,统一招标,分别评标。
3、本次招标要求商砼搅拌站位置离香炉洲大桥项目部导航距离在8公里范围内。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符合性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生产经营、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身份的商品混凝土生产商;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应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必须具有相关生产许可资质,具备两条及以上180及以上生产线,年生产量不低于40万方,具有商砼运输车辆不低于30辆。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专项实验室和完整的实验设备,实验室具有符合市政工程检测所需要的相关资质。
(2)投标人生产的产品需满足国家、交通部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并经不同专业检测机构(省、部级及以上)检测合格;
(3)2019年至今无因质量问题被交通部或省级交通或行业主管机构通报;
4、履约信用要求:
(1)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2) 2019 年至今,招标人未收到投标人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举报。
(3)投标人银行信用等级、纳税信用等级、历史合作信誉良好(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税务局出具的纳税信用等级证明及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证明);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2年及以上在长沙市大型桥梁、公路、市政、地铁等工程建设项目两个及以上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
6、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须提供 2019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报表扫描件);
7、具有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同级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不得同时参加,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符合以上投标“符合性要求和其他要求”资格且有意参加的单位,在投标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将符合要求的以下证明资料扫描发至招标公告指定电子邮箱并告知联系人(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
(1)投标申请书(需盖公章复印件);
(2)营业执照、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生产许可证或不需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厂房及生产设备照片;
(4)第三方实验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近2年同类型产品的大型桥梁、公路、市政、地铁等工程建设项目两个及以上供货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参加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和法定代表人(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四、投标申请书递交和截止时间:递交投标申请书时间为2021年4月10日8:30时至2021年 4月15日17:30 时(以电子邮件接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视同放弃资格。
五、资质审核:对所有提交报名申请的单位进行审核后,向所有投标报名的单位发出投标报名回函,同时向审核通过的单位发布招标文件。
地点:yl23455永利三号办公楼长江分公司资产部
招标人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南路239号
邮编: 410004     联系人:刘立献    电话:13574856797    E-mail1049835672@qq.com

附件1、投标申请书

yl23455永利
长江分公司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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